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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在玻璃纤维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作者:嘉隆节能环保 时间:2017-12-27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玻璃纤维表面处理工序,水中的污染物质主要是“浸润剂”组分(环氧乳液、PVAC乳液、聚氨酯乳液、润滑剂及抗静电剂、各种偶联剂等)以及微细玻璃纤维等悬浮物。除溶剂外,大部分是些热稳定性高、难溶于水的高分子有机物,具有比重轻、颗粒细、可生化性差等物点。日排放废水量800吨,设计采用气浮—接触氧化—炭砂过滤工艺,出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玻璃纤维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玻璃纤维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由于废水表面活性物质较多,悬浮物疏水性较强且质量轻,预处理特别适合采用气浮工艺。气浮技术采用进口气液混合泵,较传统气浮溶气水气泡粒径在10~30微米,效果稳定,浮选效率高,操作管理简便;炭砂过滤器承托层采用石英砂,内装¢2~3mm、h=6mm的柱状活性炭,其进水CODcr(控制<150 mg/l)及悬浮物已近达标,反冲洗根据过滤器内压力控制(正常运行为0.02~0.06Mpa),一般周期为3~5天,原水浓度较低时,终沉后已能达标,可跨越生物炭床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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