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宁波市环保局获悉,因为超标排放污水,某宁波污水处理厂被行政处罚10多万元。
近些年以来,宁波采取很多有效措施治理阳宗海,尤其是2016~2017年宁波的水质有了明显改善,水质总体稳定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个别月份达到Ⅱ类水,实现了国家考核宁波Ⅲ类水的目标要求。
多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没有放松打击任何一起污染宁波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经宁波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17年9月19日、11月9日对宁波一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11月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污水处理厂悬浮物为14mg/L、粪大肠菌群为24000个/升,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悬浮物10mg/L、粪大肠菌群1000个/升的标准。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污水处理厂立即整改达标排放。2017年12月12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污水处理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月13日告知该污水处理厂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该污水处理厂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该污水处理厂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这一污水处理厂处应缴排污费数额4.5倍罚款10多万元。宁波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对该污水处理厂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